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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7.3更新)

 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

  二、本目录中注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可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此类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

  三、本目录中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的代码分别为二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 

     

 

01

哲学 

0101

哲学

02

经济学

0201

理论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3

法学

0301

法学

0302

政治学

0303

社会学

0304

民族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6

公安学

04

教育学

0401

教育学

0402

心理学

0403

体育学

05

文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0503

新闻传播学

06

历史学

0601

考古学

0602

中国史

0603

世界史

07

理学

0701

数学

0702

物理学

0703

化学

0704

天文学

0705

地理学

0706

大气科学

0707

海洋科学

0708

地球物理学

0709

地质学

0710

生物学

0711

系统科学

0712

科学技术史

0713

生态学

0714

统计学

08

工学

0801

力学

0802

机械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8

电气工程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3

建筑学

0814

土木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0828

农业工程

0829

林业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3

城乡规划学

0834

风景园林学

0835

软件工程

0836

生物工程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8

公安技术

0839

网络空间安全

09

农学

0901

作物学

0902

园艺学

0903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4

植物保护

0905

畜牧学

0906

兽医学

0907

林学

0908

水产

0909

草学

10

医学

10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

1003

口腔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5

中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

1007

药学

1008

中药学

1009

特种医学

1010

医学技术

1011

护理学

11

军事学

1101

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

1102

战略学

1103

战役学

1104

战术学

1105

军队指挥学

1106

军事管理学

1107

军队政治工作学

1108

军事后勤学

1109

军事装备学

1110

军事训练学

12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

工商管理

1203

农林经济管理

1204

公共管理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3

艺术学

1301

艺术学理论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1304

美术学

1305

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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