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173号)与《淮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校行字[2018]7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即日起至10月底,为高校自我评估阶段,要求学校形成自评报告,广泛公开征求学校师生员工意见,并经校领导班子审核通过后,正式上报省教育厅;从11月至年底,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进行审核论证,重点核定,核定后的规划将作为“十三五”后期核定各校年度招生计划和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设计,加强联动,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牵头部门按分工负责的任务,进行调研、检查和评估,撰写自评报告,填写附件2内《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任务分工表》中办学规模与办学资源统计相关数据,并于10月15日前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将自评报告纸质版交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行政楼210),同时将自评报告与《办学规模与办学资源统计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zgh@chnu.edu.cn或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OA邮箱。
2.请各牵头部门根据自评报告的专项规划与重点项目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以备教育厅专家评估。
3.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各专项子规划详见: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6300/Index.aspx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校行字[2018]73号)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18年10月9日
